快來申報!貴州省發布獎補辦法鼓勵“以竹代塑”應用推廣

為深入貫徹落實“以竹代塑”倡議及《加快“以竹代塑”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拓寬“以竹代塑”應用場景,貴州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貴州省“以竹代塑”應用推廣獎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獎補辦法》),明確通過資金獎補支持“以竹代塑”產品研發、生產及推廣。
《獎補辦法》明確獎補對象為全省“以竹代塑”生產類主體及推廣類主體(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不納入獎補范圍)。生產類主體指研發、生產、銷售以竹材為主要原料的代塑產品的竹加工企業,涵蓋辦公用品、包裝材料、農用物資、日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創新產品。推廣類主體包含開展“以竹代塑”產品線上展銷或線下推廣活動的加工企業、市場經營主體。
《獎補辦法》從生產、推廣兩大環節設定了獎補標準。其中,生產環節設置產品研發補貼、設備購置補貼、生產銷售補貼,推廣環節對“以竹代塑”產品線上展示展銷、開展線下推廣活動予以獎補。
產品研發補貼,對通過國家專利備案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每項獎補2萬元;對企業受讓高校或科研院所高價值發明專利,按實際支付金額20%補助(最高10萬元);對獲中國專利金、銀、優秀獎的分別獎補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獲貴州省專利金、銀、優秀獎的分別獎補30萬元、10萬元、5萬元(同一專利不重復獎補)。
設備購置補貼,對新引進或技改生產“以竹代塑”產品的企業,按生產線終端設備(含模具)投資額的5%補貼(單企上限20萬元)。
生產銷售補貼,按企業年度“以竹代塑”產品銷售金額的5%補貼(單企上限20萬元)。
線上展示展銷,對入駐互聯網平臺銷售“以竹代塑”產品且線上銷售額超5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10%獎補(單企上限20萬元)。
線下推廣活動,對集中組織且參與企業超10家、獲省級及以上媒體報道的活動,給予牽頭單位獎補5萬元;對一般參與且獲省級及以上媒體報道的企業,獎補1萬元。
《獎補辦法》明確了具體申報流程,申報主體需在7月10日前,向屬地縣(市、區)林業局提交申報材料。申報生產環節獎補的,需提供獎補申請、營業執照、合同、發票、專利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財務報表、完稅證明、信用承諾書等。申報推廣環節獎補的,需提供上線產品清單、銷售額明細、參展合同、現場照片等佐證材料,同步提交財務及完稅相關證明。經縣級初審、市(州)、省級復核及公示后,由省林業局按程序納入預算安排和兌付獎補資金。
《獎補辦法》明確,獎補資金需專款專用,各級林業、發改部門需加強監督;申報主體若存在偽造材料、騙取資金等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并納入征信系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若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也將被追責。
當前,“以竹代塑”已成為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重要抓手。貴州省此次出臺獎補政策,旨在通過資金激勵推動竹產業創新升級,助力“以竹代塑”產業集群建設。符合條件的竹加工企業及市場主體可盡快對照《獎補辦法》準備材料,于7月10日前提交申報,申報需提供材料清單、獎補申請(參考)、獎補資金匯總單、佐證材料(參考)等附件,具體申報方式請關注貴州省林業局官方微信“綠動貴州”。(來源:貴州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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