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國儲林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 全流程規范助力生態經濟雙贏

近日,貴州省林業局正式印發《貴州省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項目規劃布局、建設實施管控到監管驗收考評等方面,系統細化標準與操作要求,為提升國家木材戰略儲備能力、推動林業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協同增效筑牢制度根基。
該《細則》清晰界定國家儲備林(以下簡稱“國儲林”)定位:明確作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優質木材的需求及中長期戰略儲備的重要載體,國儲林需在自然條件適宜區域,通過集約人工林栽培、現有林改培、中幼林撫育等科學措施,重點營造工業原料林與大徑級用材林。同時明確“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科學培育、生態富民,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確保項目建設合規穩健。
在建設范圍和內容方面,《細則》劃定了“紅線”與“底線”:建設區域需優先選擇自然條件適宜、立地條件良好的商品林地,嚴禁占用各類自然保護地、草地、重要濕地、耕地、公益林及生態保護紅線等法定禁止造林區域。建設內容嚴格遵循《貴州省國家儲備林建設技術指南》,涵蓋集約人工林栽培、現有林改培、中幼林撫育等營造林核心環節,配套產業及基礎設施建設需符合相關技術規程;樹種選擇需契合國家及省級國儲林樹種目錄,重點鼓勵培育優良鄉土樹種、珍貴樹種與防火樹種,且必須使用良種及優良種源區的良種壯苗,保障林分質量與生態效益。
關于職責分工方面,《細則》構建了“省、市、縣、日常監管單位、建設主體”五級聯動責任體系:省林業局牽頭編制全省建設規劃、搭建省級管理平臺、建立“月調度”動態監測機制,并組織建設質量省級復查;市(州)林業局負責轄區項目申報組織、年度作業設計審批,統籌推進項目落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聚焦用地合規性審核、建設質量年度復查,夯實基層管理基礎;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對項目申報、資金使用、施工建設等全流程環節開展監督,承擔監管主體責任;建設主體則需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等制度,對項目建設質量、資金規范使用及生產安全負主體責任。
為激發項目活力,《細則》還推出多項保障措施:支持國儲林特色保險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及“四化”和生態環保基金支持范圍;對省級復查結果優良的項目,按不高于3%的年貼息率給予貸款貼息;鼓勵建設主體發展林下經濟、木本糧油等配套產業,并探索碳匯(碳票)預期收益質押擔保模式,多維度增強項目可持續運營能力。
據悉,該《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貴州省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同步廢止,標志著貴州省國儲林項目建設邁入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新階段。(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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