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式消費“踩坑”?花溪法院法官支招維權
2025年10月31日15:01 |
辦卡時熱情周到,充值后卻遭遇商家“卷款跑路”;想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商家百般推諉……在健身、理發等預付式消費場景中,類似事件時有發生,不少消費者陷入“維權無門”的困境。近期,花溪法院審理一起預付式消費案件,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情回顧
2024年4月,費女士在某健身館充值12600元辦理會員,后因個人原因需調整消費計劃,于是向健身館提出退還未使用課程費用的申請。然而,經過多次溝通,該健身館始終拒絕退款。費女士最終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將該健身館訴至花溪法院。
法院審理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明確認定:健身館應向費女士退還尚未提供服務部分對應的費用。該判決不僅妥善處理了個案糾紛,更為同類預付式消費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法官提醒
如今,預付式消費已滲透到生活服務的多個領域,為吸引消費者,經營者常以“贈送服務”作為促銷手段。在合同正常履行時,消費者確實能同時享受付費服務與贈送福利,但一旦因商家“跑路”、服務縮水等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消費者的權益往往難以保障。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進行預付式消費時,盡量選擇口碑好、經營穩定的商家;簽訂書面合同時,仔細核對服務內容、退費條款等關鍵信息;同時注意保存好充值憑證、溝通記錄等證據。若遭遇商家“跑路”或拒絕退款,應及時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李靜)
(責編:敖嘉鈺、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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