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赴約!花溪法院執結一起保險代位求償案
2025年11月22日14:45 |
“顧法官,中午你在單位嗎?我過來繳納執行款,銀行卡被凍結了,只能帶現金來交。”“你好,在的,可以的。”近日,花溪法院執行局顧法官的電話里傳來被執行人陳某興的聲音,這通主動打來的電話,讓一起保險代位求償糾紛案迎來了圓滿結局。
某保險公司與陳某興、陳某明因保險代位求償糾紛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兩名被執行人遲遲未履行義務,保險公司遂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后,花溪法院執行局迅速行動,依法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限期履行并申報財產;同步凍結二人名下銀行賬戶,以司法強制力筑牢執行底線。
執行過程中,陳某興曾提出“分期償還”請求試圖拖延。執行法官并未簡單拒絕,而是耐心開展釋法明理,詳細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不僅會被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影響日常生活與信用,情節嚴重還將面臨財產查封拍賣,并需額外承擔執行費用及遲延履行利息。清晰的法律指引與賬戶凍結的實際影響相結合,讓兩名被執行人認識到問題嚴重性,最終選擇主動履約。之后,陳某興主動攜帶現金到院履行,實現案結事了。
信為立身之本,法為行事之矩。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對法律權威的自覺敬畏,更是公民法治意識與社會擔當的生動詮釋。下一步,花溪法院將持續深化執行攻堅,以更精準的措施、更高效的行動保障勝訴權益,讓司法公正可感可觸,為法治社會建設貢獻力量。(楊玉)
(責編:李麗萍、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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